今昔古文网 今昔古文网首页
古诗 名句 典籍 诗人 名言 成语

卷五·论公平

作者:吴兢

  太宗初即位,中书令房玄龄奏言:“秦府旧左右未得官者,并怨前宫及齐府左右处分之先己。”太宗曰:“古称至公者,盖谓平恕无私。丹朱、商均,子也,而尧、舜废之。管叔、蔡叔,兄弟也,而周公诛之。故知君人者,以天下为公,无私于物。昔诸葛孔明,小国之相,犹曰‘吾心如称,不能为人作轻重,况我今理大国乎?朕与公等衣食出于百姓,此则人力已奉于上,而上恩未被于下,今所以择贤才者,盖为求安百姓也。用人但问堪否,岂以新故异情?凡一面尚且相亲,况旧人而顿忘也!才若不堪,亦岂以旧人而先用?今不论其能不能,而直言其嗟怨,岂是至公之道耶?”

  贞观元年,有上封事者,请秦府旧兵并授以武职,追入宿卫。太宗谓曰:“朕以天下为家,不能私于一物,惟有才行是任,岂以新旧为差?况古人云:‘兵犹火也,弗戢将自焚。’汝之此意,非益政理。”

  贞观元年,吏部尚书长孙无忌尝被召,不解佩刀入东上阁门,出阁门后,监门校尉始觉。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议,以监门校尉不觉,罪当死,无忌误带刀入,徒二年,罚铜二十斤。太宗从之。大理少卿戴胄驳曰:“校尉不觉,无忌带刀入内,同为误耳。夫臣子之于尊极,不得称误,准律云:‘供御汤药、饮食、舟船,误不如法者,皆死。’陛下若录其功,非宪司所决;若当据法,罚铜未为得理。”太宗曰:“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何得以无忌国之亲戚,便欲挠法耶?”更令定议。德彝执议如初,太宗将从其议,胄又驳奏曰:“校尉缘无忌以致罪,于法当轻,若论其过误,则为情一也,而生死顿殊,敢以固请。”太宗乃免校尉之死。

  是时,朝廷大开选举,或有诈伪阶资者,太宗令其自首,不首,罪至于死。俄有诈伪者事泄,胄据法断流以奏之。太宗曰:“朕初下敕,不首者死,今断从法,是示天下以不信矣。”胄曰:“陛下当即杀之,非臣所及,既付所司,臣不敢亏法。”太宗曰:“卿自守法,而令朕失信耶?”胄曰:“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言者,当时喜怒之所发耳。陛下发一朝之忿,而许杀之,既知不可,而置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臣窃为陛下惜之。”太宗曰:“朕法有所失,卿能正之,朕复何忧也!”

  贞观二年,太宗谓房玄龄等曰:“朕比见隋代遗老,咸称高颎善为相者,遂观其本传,可谓公平正直,尤识治体,隋室安危,系其存没。炀帝无道,枉见诛夷,何尝不想见此人,废书钦叹!又汉、魏已来,诸葛亮为丞相,亦甚平直,尝表废廖立、李严于南中,立闻亮卒,泣曰:‘吾其左衽矣!’严闻亮卒,发病而死。故陈寿称:‘亮之为政,开诚心,布公道,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卿等岂可不企慕及之?朕今每慕前代帝王之善者,卿等亦可慕宰相之贤者,若如是,则荣名高位,可以长守。”玄龄对曰:“臣闻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故《尚书》云:‘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又孔子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今圣虑所尚,诚足以极政教之源,尽至公之要,囊括区宇,化成天下。”太宗曰:“此直朕之所怀,岂有与卿等言之而不行也?”

  长乐公主,文德皇后所生也。贞观六年将出降,敕所司资送,倍于长公主。魏征奏言:“昔汉明帝欲封其子,帝曰:‘朕子岂得同于先帝子乎?可半楚、淮阳王。’前史以为美谈。天子姊妹为长公主,天子之女为公主,既加长字,良以尊于公主也,情虽有殊,义无等别。若令公主之礼有过长公主,理恐不可,实愿陛下思之。”太宗称善。乃以其言告后,后叹曰:“尝闻陛下敬重魏征,殊未知其故,而今闻其谏,乃能以义制人主之情,真社稷臣矣!妾与陛下结发为夫妻,曲蒙礼敬,情义深重,每将有言,必俟颜色,尚不敢轻犯威严,况在臣下,情疏礼隔?故韩非谓之说难,东方朔称其不易,良有以也。忠言逆耳而利于行,有国有家者深所要急,纳之则世治,杜之则政乱,诚愿陛下详之,则天下幸甚!”因请遣中使赍帛五百匹,诣征宅以赐之。

  刑部尚书张亮坐谋反下狱,诏令百官议之,多言亮当诛,惟殿中少监李道裕奏亮反形未具,明其无罪。太宗既盛怒,竟杀之。俄而刑部侍郎有阙,令宰相妙择其人,累奏不可。太宗曰:“吾已得其人矣。往者李道裕议张亮云‘反形未具’,可谓公平矣。当时虽不用其言,至今追悔。”遂授道裕刑部侍郎。

  贞观初,太宗谓侍臣曰:“朕今孜孜求士,欲专心政道,闻有好人,则抽擢驱使。而议者多称‘彼者皆宰臣亲故’,但公等至公,行事勿避此言,便为形迹。古人‘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而为举得其真贤故也。但能举用得才,虽是子弟及有仇嫌,不得不举。”

  贞观十一年,时屡有阉宦充外使,妄有奏,事发,太宗怒。魏征进曰:“阉竖虽微,狎近左右,时有言语,轻而易信,浸润之谮,为患特深。今日之明,必无此虑,为子孙教,不可不杜绝其源。”太宗曰:“非卿,朕安得闻此语?自今已后,充使宜停。”魏征因上疏曰:

  臣闻为人君者,在乎善善而恶恶,近君子而远小人。善善明,则君子进矣;恶恶著,则小人退矣。近君子,则朝无粃政;远小人,则听不私邪。小人非无小善,君子非无小过。君子小过,盖白玉之微瑕;小人小善,乃铅刀之一割。铅刀一割,良工之所不重,小善不足以掩众恶也;白玉微瑕,善贾之所不弃,小疵不足以妨大美也。善小人之小善,谓之善善,恶君子之小过,谓之恶恶,此则蒿兰同嗅,玉石不分,屈原所以沉江,卞和所以泣血者也。既识玉石之分,又辨蒿兰之臭,善善而不能进,恶恶而不能去,此郭氏所以为墟,史鱼所以遗恨也。

  陛下聪明神武,天姿英睿,志存泛爱,引纳多途,好善而不甚择人,疾恶而未能远佞。又出言无隐,疾恶太深,闻人之善或未全信,闻人之恶以为必然。虽有独见之明,犹恐理或未尽。何则?君子扬人之善,小人讦人之恶,闻恶必信,则小人之道长矣,闻善或疑,则君子之道消矣。为国家者,急于进君子而退小人,乃使君子道消,小人道长,则君臣失序,上下否隔,乱亡不恤,将何以治乎?且世俗常人,心无远虑,情在告讦,好言朋党。夫以善相成谓之同德,以恶相济谓之朋党,今则清浊共流,善恶无别,以告讦为诚直,以同德为朋党。以之为朋党,则谓事无可信;以之为诚直,则谓言皆可取。此君恩所以不结于下,臣忠所以不达于上。大臣不能辩正,小臣莫之敢论,远近承风,混然成俗,非国家之福,非为治之道。适足以长奸邪,乱视听,使人君不知所信,臣下不得相安。若不远虑,深绝其源,则后患未之息也。今之幸而未败者,由乎君有远虑,虽失之于始,必得之于终故也。若时逢少隳,往而不返,虽欲悔之,必无所及。既不可以传诸后嗣,复何以垂法将来?且夫进善黜恶,施于人者也;以古作鉴,施于己者也。鉴貌在乎止水,鉴己在乎哲人。能以古之哲王鉴于己之行事,则貌之妍丑宛然在目,事之善恶自得于心,无劳司过之史,不假刍荛之议,巍巍之功日著,赫赫之名弥远。为人君者不可务乎?

  臣闻道德之厚,莫尚于轩、唐,仁义之隆,莫彰于舜、禹。欲继轩、唐之风,将追舜、禹之迹,必镇之以道德,弘之以仁义,举善而任之,择善而从之。不择善任能,而委之俗吏,既无远度,必失大体。惟奉三尺之律,以绳四海之人,欲求垂拱无为,不可得也。故圣哲君临,移风易俗,不资严刑峻法,在仁义而已。故非仁无以广施,非义无以正身。惠下以仁,正身以义,则其政不严而理,其教不肃而成矣。然则仁义,理之本也;刑罚,理之末也。为理之有刑罚,犹执御之有鞭策也,人皆从化,而刑罚无所施;马尽其力,则有鞭策无所用。由此言之,刑罚不可致理,亦已明矣。故《潜夫论》曰:“人君之治莫大于道德教化也。民有性、有情、有化、有俗。情性者,心也,本也;化俗者,行也,末也。是以上君抚世,先其本而后其末,顺其心而履其行。心情苟正,则奸慝无所生,邪意无所载矣。是故上圣无不务治民心,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道之以礼,务厚其性而明其情。民相爱,则无相伤害之意;动思义,则无畜奸邪之心。若此,非律令之所理也,此乃教化之所致也。圣人甚尊德礼而卑刑罚,故舜先敕契以敬敷五教,而后任咎繇以五刑也。凡立法者,非以司民短而诛过误也,乃以防奸恶而救祸患,检淫邪而内正道。民蒙善化,则人有士君子之心;被恶政,则人有怀奸乱之虑。故善化之养民,犹工之为曲豉也。六合之民,犹一荫也,黔首之属,犹豆麦也,变化云为,在将者耳!遭良吏,则怀忠信而履仁厚;遇恶吏,则怀奸邪而行浅薄。忠厚积,则致太平;浅薄积,则致危亡。是以圣帝明王,皆敦德化而薄威刑也。德者,所以循己也,威者,所以治人也。民之生也,犹铄金在炉,方圆薄厚,随溶制耳!是故世之善恶,俗之薄厚,皆在于君。世之主诚能使六合之内、举世之人,感忠厚之情而无浅薄之恶,各奉公正之心,而无奸险之虑,则醇酽之俗,复见于兹矣。”后王虽未能遵,专尚仁义,当慎刑恤典,哀敬无私,故管子曰:“圣君任法不任智,任公不任私。”故王天下,理国家。

  贞观之初,志存公道,人有所犯,一一于法。纵临时处断或有轻重,但见臣下执论,无不忻然受纳。民知罪之无私,故甘心而不怨;臣下见言无忤,故尽力以效忠。顷年以来,意渐深刻,虽开三面之网,而察见渊中之鱼,取舍在于爱憎,轻重由乎喜怒。爱之者,罪虽重而强为之辞;恶之者,过虽小而深探其意。法无定科,任情以轻重;人有执论,疑之以阿伪。故受罚者无所控告,当官者莫敢正言。不服其心,但穷其口,欲加之罪,其无辞乎!又五品已上有犯,悉令曹司闻奏。本欲察其情状,有所哀矜;今乃曲求小节,或重其罪,使人攻击惟恨不深。事无重条,求之法外所加,十有六七,故顷年犯者惧上闻,得付法司,以为多幸。告讦无已,穷理不息,君私于上,吏奸于下,求细过而忘大体,行一罚而起众奸,此乃背公平之道,乖泣辜之意,欲其人和讼息,不可得也。

  故《体论》云:“夫淫泆盗窃,百姓之所恶也,我从而刑罚之,虽过乎当,百姓不以我为暴者,公也。怨旷饥寒,亦百姓之所恶也,遁而陷之法,我从而宽宥之,百姓不以我为偏者,公也。我之所重,百姓之所憎也;我之所轻,百姓之所怜也。是故赏轻而劝善,刑省而禁奸。”由此言之,公之于法,无不可也,过轻亦可。私之于法,无可也,过轻则纵奸,过重则伤善。圣人之于法也公矣,然犹惧其未也,而救之以化,此上古所务也。后之理狱者则不然:未讯罪人,则先为之意,及其讯之,则驱而致之意,谓之能;不探狱之所由,生为之分,而上求人主之微旨以为制,谓之忠。其当官也能,其事上也忠,则名利随而与之,驱而陷之,欲望道化之隆,亦难矣。

  凡听讼理狱,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权轻重之序,测浅深之量。悉其聪明,致其忠爱,疑则与众共之。疑则从轻者,所以重之也,故舜命咎繇曰:汝作士,惟刑之恤。”又复加之以三讯,众所善,然后断之。是以为法,参之人情。故《传》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而世俗拘愚苛刻之吏,以为情也者取货者也,立爱憎者也,右亲戚者也,陷怨仇者也。何世俗小吏之情,与夫古人之悬远乎?有司以此情疑之群吏,人主以此情疑之有司,是君臣上下通相疑也,欲其尽忠立节,难矣。

  凡理狱之情,必本所犯之事以为主,不严讯,不旁求,不贵多端,以见聪明,故律正其举劾之法,参伍其辞,所以求实也,非所以饰实也,但当参伍明听之耳,不使狱吏锻炼饰理成辞于手。孔子曰:“古之听狱,求所以生之也;今之听狱,求所以杀之也。”故析言以破律,任案以成法,执左道以必加也。又《淮南子》曰:“沣水之深十仞,金铁在焉,则形见于外。非不深且清,而鱼鳖莫之归也。”故为上者以苛为察,以功为明,以刻下为忠,以讦多为功,譬犹广革,大则大矣,裂之道也。夫赏宜从重,罚宜从轻,君居其厚,百王通制。刑之轻重,恩之厚薄,见思与见疾,其可同日言哉!且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轻重,准绳所以正曲直,今作法贵其宽平,罪人欲其严酷,喜怒肆志,高下在心,是则舍准绳以正曲直,弃权衡而定轻重者也,不亦惑哉?诸葛孔明,小国之相,犹曰:“吾心如秤,不能为人作轻重。”况万乘之主,当可封之日,而任心弃法,取怨于人乎!

  又时有小事,不欲人闻,则暴作威怒,以弭谤议。若所为是也,闻于外其何伤?若所以非也,虽掩之何益?故谚曰:“欲人不知,莫若不为;欲人不闻,莫若勿言。”为之而欲人不知,言之而欲人不闻,此犹捕雀而掩目,盗钟而掩耳者,只以取诮,将何益乎?臣又闻之,无常乱之国,无不可理之民者。夫君之善恶由乎化之薄厚,故禹、汤以之理,桀、纣以之乱;文、武以之安,幽、厉以之危。是以古之哲王,尽己而不以尤人,求身而不以责下。故曰:“禹、汤罪己,其兴也勃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为之无已,深乖恻隐之情,实启奸邪之路。温舒恨于曩日,臣亦欲惜不用,非所不闻也。臣闻尧有敢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汤有司过之史,武有戒慎之铭。此则听之于无形,求之于未有,虚心以待下,庶下情之达上,上下无私,君臣合德者也。魏武帝云:“有德之君乐闻逆耳之言。犯颜之诤,亲忠臣,厚谏士,斥谗慝,远佞人者,诚欲全身保国,远避灭亡者也。”凡百君子,膺期统运,纵未能上下无私,君臣合德,可不全身保国,远避灭亡乎?然自古圣哲之君,功成事立,未有不资同心,予违汝弼者也。

  昔在贞观之初,侧身励行,谦以受物。盖闻善必改,时有小过,引纳忠规,每听直言,喜形颜色。故凡在忠烈,咸竭其辞。自顷年海内无虞,远夷慑服,志意盈满,事异厥初。高谈疾邪,而喜闻顺旨之说;空论忠谠,而不悦逆耳之言。私嬖之径渐开,至公之道日塞,往来行路,咸知之矣。邦之兴衰,实由斯道。为人上者,可不勉乎?臣数年以来,每奉明旨,深惧群臣莫肯尽言。臣切思之,自比来人或上书,事有得失,惟见述其所短,未有称其所长。又天居自高,龙鳞难犯,在于造次,不敢尽言,时有所陈,不能尽意,更思重竭,其道无因。且所言当理,未必加于宠秩,意或乖忤,将有耻辱随之,莫能尽节,实由于此。虽左右近侍,朝夕阶墀,事或犯颜,咸怀顾望,况疏远不接,将何以极其忠款哉?又时或宣言云:“臣下见事,只可来道,何因所言,即望我用?”此乃拒谏之辞,诚非纳忠之意。何以言之?犯主严颜,献可替否,所以成主之美,匡主之过。若主听则惑,事有不行,使其尽忠谠之言,竭股肱之力,犹恐临时恐惧,莫肯效其诚款。若如明诏所道,便是许其面从,而又责其尽言,进退将何所据?欲必使乎致谏,在乎好之而已。故齐桓好服紫,而合境无异色;楚王好细腰,而后宫多饿死。夫以耳目之玩,人犹死而不违,况圣明之君求忠正之士,千里斯应,信不为难。若徒有其言,而内无其实,欲其必至,不可得也。

  太宗手诏曰:

  省前后讽谕,皆切至之意,固所望于卿也。朕昔在衡门,尚惟童幼,未渐师保之训,罕闻先达之言。值隋主分崩,万邦涂炭,惵惵黔黎,庇身无所。朕自二九之年,有怀拯溺,发愤投袂,便提干戈,蒙犯霜露,东西征伐,日不暇给,居无宁岁。降苍昊之灵,禀庙堂之略,义旗所指,触向平夷。弱水、流沙,并通輶轩之使;被发左衽,皆为衣冠之域。正朔所班,无远不届。及恭承宝历,寅奉帝图,垂拱无为,氛埃靖息,于兹十有余年,斯盖股肱罄帷幄之谋,爪牙竭熊罴之力,协德同习,以致于此。自惟寡薄,厚享斯休,每以抚大神器,忧深责重,常惧万机多旷,四聪不达,战战兢兢,坐以待旦。询于公卿,以至隶皂,推以赤心。庶几明赖,一动以钟石;淳风至德,永传于竹帛。克播鸿名,常为称首。朕以虚薄,多惭往代,若不任舟楫,岂得济彼巨川?不藉盐梅,安得调夫五味?赐绢三百匹。

上一篇:卷五·论孝友 下一篇:卷五·论诚信

贞观政要·卷五·论公平译文

作者:佚名

  唐太宗刚即位时,中书令房玄龄上奏说:“秦王府的老部下没有做上官的,他们都埋怨陛下,说前太子宫和齐王府的部下都比他们早先安排了官职。”太宗说:“古时候所谓的大公无私,是指宽容公正而无私心。丹朱、商均是尧、舜的儿子,而尧、舜却废黜了他们,管叔、蔡叔是周公的兄弟,而周公却把他们杀掉。由此可知,作为治理百姓的君主,要以天下为公,不存偏私之心。从前诸葛孔明,只是蜀国的丞相,他还说‘我的心就像秤那样公平,不能因人而轻重有别’。何况我如今治理一个泱泱大国呢?我们的衣食都出自百姓,这就是说,百姓的人力已奉献给了朝廷,而我们的恩泽却没有遍及民间,如今朝廷之所以要选择贤才,就是要安抚百姓。用人只问是否有能力胜任,怎能因亲疏、新旧关系而区别对待呢?凡是见过一面的人尚且感到亲近,何况是旧的下属,怎会一下子就忘掉呢?如果才能不堪胜任,怎能因为是旧的下属而先任用?如今你们不谈论他们能不能胜任,而只说他们有怨言,这难道是至公之道吗?”

  贞观元年,有人上书请求把秦府旧兵都授予武职,补充进宫中做侍卫。太宗说:“我以天下为家,不能偏私于一人。只要有才能德行的人就任用,怎能因为新旧关系而有所分别呢?况且古人说:‘士兵就像火一样,不控制就会把自己烧死。’你的提议,对治理国家没有好处。”

  贞观元年,吏部尚书长孙无忌(长孙皇后的哥哥)曾经被皇帝召见,不解下腰间的佩刀,向东走上阁门,走出阁门之后,监门校尉才发觉。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认为,由于监门校尉没有觉察,其罪行该当死,无忌失误地带刀进入,判刑两年,罚铜二十斤。太宗听从了他的建议。大理少卿戴胄反驳道:“校尉没有察觉,无忌带刀进入,同样是失误,臣子位于极度尊贵的地位,不可以称之为是失误,按照律法上说的:‘供给皇上汤药,饮食,舟船,失误不按照法规的人,都应当死。’皇上如果要将功折罪,从轻处理,这便不是司法部门所能够决定的;如果应当按照律法,罚款铜不符合法理。”太宗说:“法律,不是我一人的法律,是天下的法律,怎么能够因为无忌是皇亲国戚,便想要变动法律呢?”让臣子们更改命令订立议案。德彝坚持他原来的想法,太宗即将跟从他的建议,胄又驳斥道:“校尉因为无忌的缘故以招致罪害,按照法律当从轻处理,如果讨论他的过失和错误,则是为了感情的缘故,然而生死差距巨大,(所以)我才敢于顽固地请求。”太宗于是免了校尉的死罪。

  这个时候,朝廷大力开展选择察举(的活动),有干过奸诈虚伪的事情的人,太宗命令他们自首,不自首(的人),判罪则至死,偶尔有奸诈虚伪的人事情败露,胄根据法律判断他的罪行并予以奏告。太宗说:“我开始下命令,不自首的死罪,如今根据法律来作决断,这向天下显示政府没有信用。”胄说:“皇上应当立即杀了他们,不是我能够做到的,既然已经交付司法部门处理,我不敢不按照法(来执行)。”太宗说:“你自己守法,却让我失信于天下吗?”胄说:“法律是国家用来向天下人布道他的大信用的,说话(只)是说话的时候喜怒的表现而已,皇上发动整个朝廷的愤恨,而许诺杀他们,既然知道不可以,却将他放到司法部门来解决,这是人主小的愤恨而存留大的信用,我私下认为皇上应当珍惜它。”太宗说:“我的法律有过失,你能够纠正它,我还有什么可以担忧呢?”

  贞观二年,唐太宗对房玄龄等人说:“我近来见到隋代的旧臣遗老,他们都称赞高颎是做宰相的人才,于是我就去翻阅他的本传。此人真可说是公平正直,能识大体,治国方面尤其突出。隋室的安危,跟他的生死关系密切。可惜遇到隋炀帝这样的无道昏君,却被冤枉诛杀了。我何尝不想见到这样的人呢?就连读书时也时常放下书来对他钦仰、叹息。再者,汉、魏以来,诸葛亮做丞相,也非常公平正直,他曾经上表把廖立、李严罢官放逐到南中,后来廖立听到诸葛亮逝世,哭着说:‘我们大概要亡国了!’李严听到诸葛亮逝世,也发病而死。所以陈寿称:‘诸葛亮执政,开诚心,布公道,尽忠国家,在当时做了不少有益于国家的事,虽是仇人,该赏的也必须奖赏,对违犯法纪玩忽职守的人,虽是最亲近的人也必须惩罚。’你们难道不仰慕学习他们吗?我如今常仰慕前代那些贤德的帝王,你们也可仰慕那些贤德的宰相,如果能这样做,那么荣耀的名声和高贵的地位,就可以长久保持了。”房玄龄对答道:“臣听说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公平正直,所以《尚书》说:‘不结党营私,王道就浩浩荡荡,不结党营私,王道就平平坦坦。’此外,孔子还说:‘举用正直的人而废弃邪恶的人,百姓就心服归顺。’如今圣上推崇的治国原则,确实体现了政教的根本,极尽至公的要义,可以用来囊括宇内,教化天下。”太宗说:“这正是我所想的,但我怎能只对你们说说而不去实行呢?”

  长乐公主是太宗文德皇后所生。贞观六年将要出嫁,太宗敕令有司陪送的财礼,比当年高祖之女永嘉长公主出嫁时高出一倍。魏徵上奏说:“以前东汉明帝准备封赏他的儿子,说道:‘我的儿子怎么能跟先帝的儿子得到同样多的封赏呢?参照先帝之子楚王、淮阳王的一半去封赏吧。’以前的史家以此作为美谈。现在皇帝的姊妹称为长公主,女儿称为公主,既然在前面多了一个长字,那么就说明要比公主的身份尊贵,虽然在感情上不尽相同,可是道理却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差别。如果公主的礼节逾越了长公主,道理上恐怕是不妥的,希望您能够三思。”太宗十分赞同。于是将这些话告诉了皇后,皇后听完赞叹道:“曾经听说您对魏徵十分敬重,可是对于其中的缘故知之甚少,现在听到他进谏的这番话,可见他能够用道义来抑制帝王的私欲,真是国家社稷忠臣啊!我和您结发做了夫妻,承蒙您的敬重礼待,情深意重,每当有话要说的时候,也要察言观色,尚且不敢轻易触怒您的威严,何况作为臣下,和陛下情谊疏远、礼仪相隔呢?因此韩非子将此称为‘说难’,东方朔将其称为‘不易’,真的是非常有道理的。忠言逆耳利于行,对于拥有家国的人来说是最重要的事,如果能采纳这些忠言,国家就能长治久安,如果杜绝这些忠言,政局就会混乱不堪,我希望您能够仔细体会其中的含义,那就是天下的大幸了。”于是,长孙皇后请求太宗派遣中使带五百匹锦帛送到魏徵家中赏赐他。

  刑部尚书张亮因谋反罪被关进监狱,唐太宗下诏,命令百官商议惩处他的办法,许多人都说张亮应该杀头,只有殿中少监李道裕上奏说张亮谋反的证据不足,应赦免其无罪。但唐太宗当时正处在盛怒之下,竟把张亮给杀掉了。不久,刑部侍郎空缺,唐太宗叫宰相精心选择称职的人,可宰相多次上奏推荐人才,唐太宗都没有同意。太宗说:“其实,我已找到合适的人了,先前李道裕在拟议处置张亮的办法时,说‘他谋反证据不足’,可见此人很公平。我当时没有采用他的意见,至今仍追悔莫及。”于是就任命李道裕为刑部侍郎。

  贞观初年,唐太宗对侍臣说:“我现在孜孜不倦地寻找贤才,想要把心思都用在治理国家政治上,一听说哪里有贤能的人才,就派使者前去打探。但人们还是议论纷纷,说‘那些官员都是朝廷重臣的亲戚、朋友’。但是你们做事不要因此而有所忌讳和回避,古人说,‘推举人才对内不避亲,对外不避仇’,只要推举的人是真正的贤才。唯才是举,只要是人才,即使是自己的子弟或仇人,也不可不推举。”

  贞观十一年,当时常常有宦官外出担任使者,他们欺瞒朝廷,胡乱上报情况,事情败露后,唐太宗非常生气。魏徵说:“宦官虽然卑微,但他们侍奉在天子左右,常常发表议论,容易使天子轻信,慢慢地,便造成很大的危害。现在陛下圣明,可以无此顾虑,可是为了子孙后代,不可不断绝这种祸患。”唐太宗说:“不是你,我怎么会听到如此中肯的意见呢?从今以后,宦官不可再担任使者。”魏徵事后又写了一篇奏书,进献唐太宗:

  我听说国君贵在表扬善事,贬斥劣迹,亲近君子,远离小人。如果善事得到发扬,那么君子就会为国效劳;贬斥劣迹,那么小人就会自行隐退。亲近君子,那么朝廷不会有劣政,远离小人,则不会偏听。小人并非没有微小的优点,君子并非没有小小的差错。君子小小的过失,是白玉上的瑕疵。小人那小小的优点,则如铅刀上锋利的地方。铅刀上那一点锋利的地方能工巧匠是不会看重的,这小小的优点不足以掩盖许多缺点。白玉微瑕,好的商人不会嫌弃,小小的斑点不会妨碍白玉整体的美丽。赞扬小人的优点,而认为这是对善的正确判断;贬斥君子的过失,而认为这是对恶的正确判断,这如同认为蒿草和兰花的香味一致,白玉和顽石的质地一样,是美丑不分,善恶不辨,这也是屈原投江自尽,卞和吐血的原因。如果认识了玉石的差别,蒿兰的不同,但不能进善退恶,也是不明智的,这也是历史上郭国之所以被齐国所灭、史鱼之所以抱恨终生的原因。

  陛下聪明神武,天姿英睿,爱护百姓,广开言路。能从各种途径选拔人才,但陛下喜好贤才却不善于选择贤才,痛恨邪恶,但还没能远离小人。并且,陛下言语毫不隐讳,疾恶如仇,听到善行未必全信,听到劣迹就认为绝无错误。虽有远见卓识,但臣恐怕陛下有些地方还有不妥之处。为什么呢?君子愿意表扬别人的善行,小人专门诋毁别人的缺点,如果听到劣迹就确信无疑,那么就会助长小人的气焰。听到善行就怀疑,那么君子会很失望。为了国家的利益着想,急于进用君子而斥退小人,结果反使君子受怀疑,小人得志,那么就会君臣失序、上下隔阂、国家混乱。哪里还称得上政治清明呢?并且,世俗之人,缺乏深思熟虑,喜欢搬弄是非。一般而言,我们把戮力同心做好事称作同德,把一起参与做坏事称作朋党。可现在清浊同流,善恶无别,把奸邪的人视为诚实正直,把同心同德的人称作朋党。被称作朋党的人,他们的言行就不被信任;被称作诚实正直的人,那么他们的一切都是可取的。这就是为什么陛下的恩德没有散布臣子中间,臣子的忠诚没有传达到朝廷上的原因。地位高的大臣们不敢矫正朝廷的偏差,地位低的臣子们又不敢指出来,于是这种做法就形成风气,对国家极为有害,这足以助长奸邪,扰乱视听,如果不断绝这种风气的根源,将贻害无穷。幸运的是,如今国家还没有出现大的祸害,这完全归功于陛下的深谋远虑,国政现在虽然有所偏差,可是必然能够改正。如果现在遇到小的祸害,不加以制止,任由其发展,将来定会悔之莫及,这样的话,既不能将社稷传给后代,又拿什么作为后世的楷模呢?扬善除恶,有利于人,以古为鉴,有利于己。照容貌,要用平静的水面做镜子;照自己的德行,要以前的圣哲作借鉴。如果能以古代圣明的帝王为自己的借鉴,那么自己行为的善恶就一目了然,何须史官的评判,何须百姓们的议论,帝王自然会功勋卓著,声名远扬。国君追求的不正是这样吗?

  我听说,若论道德的崇高,没人可以超过黄帝、尧帝;若论仁义的深厚,没人可比得上舜帝、大禹,如果要追慕黄帝、唐尧的风范,追上虞舜、夏禹的业绩,只有推行道德仁义,择善而从。如果不能选拔有才能的臣子,而把政务委托给凡庸的人,他们没有眼光和胸襟,必然会使国家的大体丧失殆尽。如果严刑峻法,以控制天下的百姓,要想无为而治,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圣贤的国君治理天下,移风易俗,不用严刑峻法,只是推行“仁义”二字,没有“仁”就无法广泛地在天下施行,没有“义”就无法端正自身,用“仁”来向天下人施行恩惠,用“义”来端正自身,这样,国家政务就可以不严酷而达到太平,教化就可以不严峻而有所成就。仁义是治国的根本,而刑罚是治国的辅助手段。用刑罚来治国,就像赶马车用鞭子,百姓们都已服从教化,那么刑罚就没有地方可施行了;马能自觉地尽力奔跑,那么鞭子也就没有什么用处了。由此可见,刑罚不能使国家太平,这个道理是很明显的。所以王符在《潜夫论》中写道:“帝王的治国之道没有比道德教化更重要的了。百姓有自己的本性、情感,行为、风俗。本性、情感是根本;行为、风俗是枝节。因此圣明的君主治国,崇本抑末,顺应民心,从而矫正他们的行为。百姓本性纯正,那么奸邪之念就不会产生。所以有着上上智的圣人,无不关注和教化民心,所以说:‘听百姓的心声,顺从民意,是为了让百姓没有意见。”君王用礼去教化百姓,使他们本性淳厚,明白他们的心愿。百姓相互爱护,坚守仁义之道,那么就不会彼此伤害怀疑。这些都不是刑罚能够办得到的,只有依赖教化之功。圣人崇尚道德礼仪,轻视刑罚,所以舜命令契推行五教,可是后来又让咎繇设置了五种酷刑。立法的目的,不是为了制裁百姓的短处和错误的,而是用来防范邪恶、补救祸患、约束邪恶从而使其纳入正道的。人们受到好的教化,就会怀有君子之心;受到恶政的统治就会产生邪乱之意。所以好的教化对于人民的作用,就像酿酒工匠手中的曲酵一样。全国的老百姓就像温室里有待发酵的豆麦,怎样发展变化,全在于治政者的善恶啊!遇到好的官吏就心怀忠信而言行仁厚;遇到坏的官僚就心怀奸邪而言行浅薄。人们都忠厚了,就可以使国家太平;人们都浅薄了,就会导致国家危亡。因此,圣明的君主都致力于德化而鄙薄酷刑。德,是用来要求自己的;威,是用来管束别人的。人生在世就像炉中化金一样,铸出来的东西的方圆厚薄全在于模子的形状啊!因此,世事的善恶,风俗的厚薄都取决于一国之君。治世的君主如果真能使普天下的人民都怀有忠厚之情而无浅薄之意,有奉公之善而无奸邪之恶,那么淳朴的风俗就又可以出现了。”后来的帝王虽然不能这样崇尚仁义,也应当慎重地运用刑典,力求公正无私,所以《管子》上说:“圣君用法度礼仪而不用酷刑奸智,用至公之道而不用营私之心。”所以能够取得天下,治理好国家。

  贞观初年,国家的法令一视同仁,人民如果有违法乱纪的,都依法严办了。即使断案有轻有重,朝廷听到臣下议论,无不欣然接受意见。百姓知道皇帝惩罚他们并非出于私心,所以都心悦诚服;臣子看到自己直言进谏并没有触犯龙颜,于是也更加尽职尽忠。可是近年来,您处理政事慢慢变得严苛,即使仍有网开一面之心,但是仍然过分苛刻地审察,常根据自己的好恶来判断事物、做出取舍,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决定赏罚的轻重。对于自己喜爱的人,即使罪过再大也会网开一面,寻找各种理由为他开脱;对于厌恶的人,即使过失非常微小,也会挖空心思加重他的刑罚。执法失去了准确的定罪法则,凭着自己的心情和好恶来减轻或者加重罪名;臣子如果直言进谏,就会被怀疑是结党营私,欺瞒圣上。因此受冤枉的人有口难辩,知情的官员不敢直言。不去想如何使他们心服,反而只是强逼他们闭嘴,这样一来,欲加之罪又何患无辞呢?另外,五品以上的官员犯罪,曹司必须上奏圣上。这样做的本意是想明察真实的情况,从而酌情减刑;可是现在却是一味探求小节,甚至有些反而加重了刑罚,致使掌管司法的官员加大了对那些犯法官吏的打击,甚至因为自己的打击力度不够而深感遗憾。有的事情并没有重罚的法律规定,就在法律之外寻找理由重罚,十有六七都是这样做的,所以近年来犯法的官员都害怕被皇帝知道,一旦得知自己被交付司法纠察的部门,都觉得侥幸。这致使告讦的人接踵而来,加大治理却不能平息,君主在上面按照私心办事,官吏则在下面心怀欺诈,过于追究细节,不顾大体,对一个人处罚,却引起了众人的营私舞弊,这是与刑罚的公正背道而驰的,背弃了大禹对罪人哭泣的初衷,这样却希望人们和睦相处,使诉讼平息,是办不到的。

  所以《体论》上说:“奸淫盗窃,是百姓所痛恨的。我顺从百姓的心意处罚他们,即使过重,百姓也不会认为残暴,这是因为我是出于公心的缘故。怨旷饥寒,也是百姓所痛恨的,为了摆脱这种境遇而触犯法律,我体谅他们而宽大处理,百姓也不会认为是偏私,这也是因为我是出于公心的缘故。法律重处的是百姓憎恶的事物,从轻处罚的是百姓所怜惜的。所以应该奖赏微薄却能鼓励善行,减轻刑罚却能禁止奸邪。”这样说来,刑法如果是出于公心的,那么就没有什么不可以的,量刑过轻也是可以的。如果刑法是出于私心的就没有好处了,量刑过轻就会助长奸恶,量刑过重就会伤害到善良的人。圣人实施刑法都是出于公心了,然而仍然担心有不完善的地方,于是就加上教化来补救,这是古代的人所关注的地方。后世治理刑狱的人却并不这样做;还没有审讯有罪的人,就已经先主观臆断,到了审讯他的时候,就将预先想好的罪名强加给他,并且将这种行为称为有才能;不探究犯人犯罪的原因,却生硬的将其分类,按照皇帝的旨意作为处罚标准,却将这种行为称为忠心。为官有才干之名,事主有忠诚之称,那么名利都会随之而来,这些人再驱逐百姓陷入法网,有这样的风气存在而想要使国家的道德教化纯正、隆厚,恐怕是很难的。

  凡是审理案子,都要按照父子的亲情,依照君臣的情分,权衡轻重先后,测量深浅程度。展现自己全部的聪明才智,将忠君爱民之心发挥到极致,如果有疑问就和大家一起商讨。存在疑问就从轻量刑,这就是对刑法的慎重。所以舜告诫咎繇:“你作为一名官吏,在量刑的时候要心存怜悯。”又规定一个案子要经过群臣、群吏、万民三次审讯,大家都认可了,才能定罪。可见,律令必然也参有人情。所以《左传》说:“大小案子,虽然不能明察,但肯定有人情的因素在里面。”但是,那些世俗苛刻、不知变通的官吏,用人情来获取财物,对有人情案子就放宽处理,对于仇人,就加以陷害。为什么世俗小人的人情和古人宽大为怀的情感有着天壤之别呢?主管部门因为这样的人情而对司法官员们产生了怀疑,天子又因为这样的人情而对主管部门产生了怀疑。这是君臣之间上下之间在互相怀疑,这样却想要群臣树立节操,尽忠为国,那就太难了。

  凡是审理案件的情形,必须以犯罪事实为主,不严刑逼供,不节外生枝,不以牵连的头绪多来显示审判者的聪明。所以要对检举弹劾的法律加以修正,多方取证,广泛调查,是为了弄清事实,而不是要掩盖事实;多方调查,听取意见,是为了不使狱吏徇私枉法的奸计得逞。孔子说:“古人审理案子,是为被告的人寻找生存的理由,今天呢,是千方百计地要将其置于死地。”所以,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任何案件都要定罪,施展手段强加罪名的情形就出现了。《淮南子》上写道:“沣水有十仞深,可是把金铁放在里面也看得见。如果水不清或者很浅,鱼也不会在里面生存。”所以,作为上司,把苛刻当做明察,把功多当做明智,把刻薄下属当忠心,把诽谤他人当功劳,这就像一张大皮,虽然很大,但用来制造用品,就得裁开使用。赏赐应该从重,处罚应该从轻,君王应宽厚为怀,这是历代帝王普遍的治国之术。刑罚轻还是重,恩遇厚还是寡,被人感念还是嫉恨,这两种做法的效果,怎可同日而语呢?法律,犹如国家的准绳和天平,天平是用来称重量的,准绳是用来测定曲直的。法律贵在宽大公平,而判人之罪却极其严酷如今法律轻重全由人的喜怒而定。这就等于舍掉准绳来端正曲直,抛开权衡来确定轻重,怎能不令人迷惑不解呢?诸葛亮只是小国蜀国的丞相,他还说:“我的心是一杆秤,不能因人而使标准有别。”更何况大国的君主呢?在天下升平的时候,怎能随意放弃法律的公平,让老百姓心生怨恨呢?

  陛下有时做的一些小事,不想让别人知道,就以威严和权力压人,以此来消除舆论。只要做得对,让老百姓知道又何妨呢?如果做得不对,掩盖又有何用?所以谚语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若要人不听见,除非自己不说。”做了却想不被人知,就像遮住眼睛捕捉麻雀,掩住耳朵去偷铃,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其实是荒唐可笑的举动。又有什么好处呢?我又听说,没有永远动荡的国家,没有不能治理的百姓,国君的善恶是根据教化的厚薄而定的,所以大禹、商汤时天下太平,夏桀、商纣时天下大乱;周文王、周武王时国泰民安,周幽王、周厉王时遭到危亡。所以古代圣明的帝王,尽心尽力却不埋怨别人,严于律己不苟责臣下。所以说:“大禹、商汤责备自己,故国家兴旺;夏桀、商纣怪罪别人,所以迅速灭亡。”苛责过多,与恻隐之心相违,其实是为奸邪开辟了方便之门。汉代温舒曾上书说狱吏太残酷,只可惜不被采纳,我听说过尧专门设置了进谏用的锣鼓,大禹树立了提意见用的木头,商汤有专门处罚官吏过错的史富,周武王在桌几、盘碟、盆盖上写有告诫自己要谨慎的铭文,这样做是防微杜渐,虚心接受各方意见的表现。魏武帝曹操说:“有德的君王高兴听到逆耳的忠言,他们亲近忠臣,厚待进谏的臣子,斥退小人,是希望保全自身和国家,避免灭亡的灾害。”凡是承受天命君临天下的国君,纵使做不到君臣同德、上下一心,难道不想保全自己和国家,避免灭亡吗?然而自古以来能够功成名就、建立伟业的国君,没有不靠君臣上下同心同德、虚心纳谏、改正错误的。

  以前在贞观初期,陛下兢兢业业身体力行,虚怀若谷,谦虚待人。因为您闻善必行,即使偶尔有小过失,都可以接纳忠言规谏,每当听到直言良谏,都会喜形于色。因此只要是忠烈之士,都竭尽自己的忠诚来进谏。但近年来,四海升平,外族降服,陛下志得意满,处理事务就跟以前不同了。尽管口中高谈阔论自己如何痛恨邪恶,却只喜欢听阿谀之辞,空口说倡导直言敢谏的行为,却厌恶逆耳之言。私心渐起,公道日消,路上来往的普通百姓,都知道了这种变化。自古国家兴盛与衰亡,无不因此而起。作为至高无上的君主,怎能不小心警惕呢?我数年以来,每次接到圣明的旨意,都非常担忧群臣不能竭尽忠诚直言国政的得失。我认真思考了这个问题,发现近来臣子上书,不敢畅所欲言。如果所述之事有所出入,就只看到您批评他的缺点,而不见表扬其长处的。再加上您的地位至高无上,龙鳞难犯,臣子偶尔有机会,也不敢轻率进言,即使有时上书,也不能全部表达其意,事后再想进言,却找不到机会了。而且就算自己所说的合情合理,也未必能加官晋爵得到荣宠;但是如果万一忤逆圣意,就会落到耻辱的结局。群臣不能尽忠直言,可能就是因此而起的。即使您左右的侍从,与您朝夕相处,但遇到触犯龙颜之事,都心怀顾虑。更何况一些被疏远的下臣百姓,又怎么竭尽自己的忠恳之意呢?您曾经宣称:“臣子有事,只管前来进谏,但为什么任何意见,都希望我能采纳呢?”这其实是拒绝进谏之辞,而非接纳忠言的意思。为什么这样说呢?臣子冒着顶撞圣上的危险进谏,实则在成就君王的美名,纠正君王的过失。如果君主一听见直谏心里就不痛快,所提的建议也未必能实行,即使让臣子们尽情直言心中所想,竭尽全力辅佐帮助,仍然会担心他会恐惧而不能尽忠。如果像陛下的诏书那样,就是一方面要臣子顺从自己言行,一方面又要臣子能够直言敢谏,不知道这样臣子应该根据什么样的标准来进退呢?要想使臣下大胆进谏,关键在于君主是否真正喜好这样做。因此过去齐桓公喜欢穿紫色的衣服,结果国境之内的臣民再没有穿其他颜色的服饰。楚王喜欢细腰的美女,结果后宫佳丽很多都因节食而饿死了。像这些供耳目之娱的行为,国人尚且宁愿豁出性命去追求,何况是明君征召天下忠诚中正之士,那些忠诚中正之士不远千里来应招,必定并非难事。如果只是一句空话罢了,而没有切实实行的打算,却要想听到臣下的忠言,是万万不可能的。

  看后,唐太宗亲自写了诏书作为答复:

  我仔细看了你前后几次讽喻的奏疏,都情正意切,这本来就是我对你所寄予厚望之处。我当年生长在民间,年幼时,没有得到老师的训诫,更很少听到先哲的至理名言。正遇到隋炀帝荒淫无道,隋代分崩离析,生灵涂炭,天灾人祸,老百姓流离失所。我十八岁,就怀有拯济天下之心,投身军旅,手持刀枪,不畏寒暑,东征西讨,劳碌终日,没有一天过得安宁。幸而苍天护佑,遵守庙堂的韬略,使义军所到之处,都能所向披靡。弱水、流沙这些偏远蛮夷之地都派遣使者来进贡;风俗大相径庭的异族,也都身穿华夏服装。国家法律颁布之后,没有不能到达的地方。我接管天下登上皇位,继承先帝留下的基业,休养生息,崇尚无为而治,四海升平,尘埃不起,已经十几年了。这全都仰仗众位大臣运筹帷幄,善战武将竭尽骁勇,戮力同心,才取得了如此辉煌的业绩。可是我是一个寡德少能的人,却享受着如此洪福,因此一想到自己肩负天下重任,忧患责任深重,于是总是担心政治得失,不能兼听四方民众的疾苦,因此常常战战兢兢,夜不能寐。我常常询问公卿大臣,甚至是下臣小吏,对人推心置腹,以希望自己能够耳聪目明,做出一番能够垂范后世的功德,将其刻于钟鼎碑石之上;让我们大唐的德行,能够永垂史册。能够协助我传播盛名伟业的人,我一直把你当成第一个。我因为自己才德微薄,愧对前世圣君明主,如果不能依靠贤明大臣的辅佐,怎么能够建立起宏功伟业呢?就好像如果不使用船和浆,怎么能够渡过大江大河?如果不依赖你们做的盐和梅,我怎能调出五味?因此,赐给你绢三百匹以示嘉奖。

贞观政要·卷五·论公平评析

作者:佚名

  君王处理政事,贵在客观公正。处事不公正,奸邪之人就会有机可乘,正直之人难免蒙受冤屈;处事公正,人心归顺统一,久而久之,社会风气就会焕然一新。太宗秉公无私,主持公正,不优先照顾自己的旧部下与亲眷,减少公主的嫁妆,表现出不徇私情的平允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