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公度(1109~1156)字师宪,号知稼翁,莆田(今属福建)人。绍兴八年进士第一,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后被秦桧诬陷,罢归。除秘书省正字,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十九年,差通判肇庆府,摄知南恩州。桧死复起,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卒年四十八,著有《知稼翁集》十一卷,《知稼翁词》一卷。
生平
作者:佚名
黄公度,晚唐御史、诗人黄滔的八世孙,福建莆田城内东里巷(今城厢区英龙街)人。早年攻读于鳌山。绍兴八年(1138),公度省元,特旨免于廷试,赐进士第一(状元),初任平海郡节度判官兼南外宗簿。
当时有流民数百人自汀虔(汀州、赣州)下,守将疑为流寇,派兵抓捕,公度力辨其非,全部释放他们,地方才赖以安定。公度的品德才华深受宰相赵鼎的赏识,两人时有诗词唱和,结下文字之交。赵鼎因为力荐岳飞抗金,又在宋金和议中与秦桧意见不合,被罢为节度使,贬往广东潮州等地,而公度与他有书文往来,又贻台谏,讥切时政,遭到奸相秦桧的妒恨,所以仕途坎坷,极不得志,在外放任满返朝后被授秘书省正字,不料才数月,秦桧又暗使言官弹劾,将他罢官还乡。
不久他又被朝廷起用为广东肇庆府通判,兼摄恩平郡印。任职期间,他增学廪,择秀民,政绩斐然。恩平自唐贞观置郡,到这时才有人登第。秦桧死后,黄公度被朝廷召回,高宗询问岭南有何弊政,公度言:“广东小郡,有十年不除,守臣者权官苟且,郡政废驰,民受其害。”高宗当即下诏任命黄公度为考功员外郎。入对时,黄公度乞请高宗总乾纲,厚风俗,被嘉奖采纳。不久,黄公度因病逝于任上,年仅48岁。公度状元墓位于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龙桥社区天马山麓枫莲塘樟林(古称状元林)小山弥勒献肚穴莆市新驻地。
公度娶左朝奉郎方符之女为妻,生五子:黄沃、黄泮、黄洧、黄洙、黄宁(南僧)